(2022年1月20日 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的有关规定,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:胡小坚同志代理宜兴市市长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