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公告
宜兴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欧方明、戴亚芳、许凌鹰、丁山明、周亚定、韩良君、周泉荣、郑耀中、徐洪林、谈兵、江峰、陈平、张涛等13位同志辞去宜兴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的有关规定,戴亚芳同志的宜兴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、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,许凌鹰、周泉荣等2位同志的宜兴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、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,欧方明、丁山明、周亚定、韩良君、郑耀中等5位同志的宜兴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,均相应终止。
特此公告。
宜兴市人大常委会
2019年12月4日